N海都全媒体记者 黄晓蓉
9月10日,记者从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为强化校园餐食品安全监管,深入推进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监督,推动学校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及时发现并有效控制“校园餐”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遂发布“校园餐”违法行为举报奖励事项公告。
市民可拨打12315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热线和登录“全国12315平台”(网址:http//www.12315.cn),或者通过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搜索12315等方式进行举报。举报对象为泉州市辖区内中小学学校的学生食堂、承包经营企业、校外供餐单位、食材供应企业等校园餐经营主体。
举报奖励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无证经营或超范围经营。使用过期、变质、污秽不洁或感官异常的食品原料。生产经营的食品有害物质含量超标。餐饮具清洗消毒不合格。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经营场所脏乱差、“三防”设施缺失、餐食中发现异物等其他问题。
涉及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按照《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相关标准规定执行。一般违法经查实并立案处罚的,奖励100元;轻微违法经查实但未立案的,奖励50元。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温馨提示,举报信息需真实,不得捏造或诬告。相关部门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部分特定情形(如核查不实、公职人员举报等)将不予奖励。
□海都时评
孩子们的舌尖安全需共同守护
昨日,泉州发布校园餐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公告,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监督,最高奖励100元。
孩子的健康安全是最敏感的民生神经。孩子们在学校吃得是否健康安全,家长们非常关心,全社会也很关注。守护校园食品安全,需要每一双慧眼的参与。泉州此举将每个人都转化为“监督哨”,构建起全民监督网络,切实打通社会共治的“最后一公里”。
食品安全大于天。校园食品安全不能只靠监管部门单打独斗,家长的眼睛、员工的良知、公众的监督,才是真正织密安全网络的关键。现实中,校园餐问题仍时有发生,亟须更常态化的监督机制。泉州此次明确列出举报范围,包括无证经营、使用过期变质食品原料、餐中异物等,几乎覆盖了校园餐所有高风险环节。这不是小题大做,而是精准回应民生关切。
孩子们的饭碗,需全社会共同来守护。此前,国务院食安办等五部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要推动建立食品安全监督员和社会监督员制度,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更可喜的是,首个国家标准《校园配餐服务企业管理指南》12月1日将正式实施,护航学生们的“舌尖安全”更有了制度性保障。
校园餐是良心工程。泉州的做法值得点赞,但更期待形成长效机制。一方面监管部门的监管不能流于形式;另一方面,各地学校、监管部门要切实推行“食堂开放”“家长陪餐”等制度,让后厨透明起来。
守护孩子,就是守护未来,他们的健康是社会的底线。只有学校、企业、家长与监管部门真正形成合力,都愿意为这份守护行动多一点、参与深一点,孩子们的饭碗里,才能装满营养,更能装满安心。 (白水)
编辑:李焕泉
责任编辑: 海峡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