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由器天价采购,责任悬浮的形式主义恶果

发表时间:2025-09-09 15:48:00

长白时评评论员 久泰平

  近日,“重庆三峡学院85万元买一个299元路由器”事件引发全网关注。经过近4个月的调查,9月6日,重庆市联合调查组发布情况通报:重庆三峡学院、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等单位的多名工作人员被立案调查,中标单位洪正公司被罚款人民币900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这起事件,看似是一起极端个案,实则揭示了公共采购体系中深层的系统性失灵。当市场价299元的产品以超过2000多倍的价格中标,而多个专业环节竟无一人提出质疑,这已不能简单归咎于个别人员的失职,而是暴露了一种“责任悬浮”的制度生态,即每个环节都在机械执行程序,却无人真正承担起实质性的监督责任。

  表面上看,这是一场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消极心态与“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官僚习性共同酿成的荒唐戏。但更深层次上,它是形式主义作风在采购流程中的全面渗透。评审专家“象征性询问”、代理机构“机械执行程序”、校方“履责不力”,这些通报中的措辞指向同一个核心问题:采购流程的每一个环节都在完美地“表演”合规,却集体放弃了独立思考与判断责任。这种“合规性表演”使得采购制度异化为一场空洞的仪式,而非保障公共资金安全的实质屏障。

  值得深思的是,此次事件发生在供应商资格承诺制的试点背景下。承诺制本是为提高效率而推行的改革举措,却被企业利用虚假承诺轻易破解。然而,后续环节的全面失守表明,问题不在于承诺制本身,而在于缺乏与改革配套的风险防控体系。当改革只强调“放”而忽视“管”,当程序简化变成责任简化,制度漏洞便会成为系统性风险的入口。

  舆论对“9000元罚款”的普遍质疑,恰恰击中了政府采购监管的软肋。现行政府采购法对虚假投标的处罚上限为采购金额的千分之十,而在执行时往往按下限千分之五处罚。这种与违法所得极不匹配的惩戒力度,本质上是一种变相的激励悖论,它默认了违法成本的廉价,反而鼓励了投机行为。更重要的是,通报中“未发现利益输送”的结论,与事件造成的客观后果形成了尖锐矛盾:无论主观故意是否存在,公共资金已被巨额浪费,公信力已受实质损伤。

  这起事件的真正警示在于:日常监督的全面失效,使得社会监督不得不成为“非常规补救手段”。网友偶然发现问题的幸运,反衬出制度性监督的极度不幸。当专业评审、机构代理、采购单位构建的三重防线同时失灵时,我们不得不怀疑:是否有一套隐形的“共谋规则”在默许这种失职?是否有一种“不出事即合规”的潜规则替代了真正的责任担当?

  破解这一困局,需要超越简单的追责思维,而进行系统性的制度重构:其一,必须建立“责任锚定”机制,将评审专家、代理机构、采购单位的责任与采购结果终身绑定,打破“程序走完即责任终结”的幻象;其二,应引入动态价格监测系统,通过大数据比对自动预警异常报价,让技术手段成为人性弱点的补丁;其三,需改革惩罚性赔偿制度,让虚假投标者承担倍数罚金而非象征性罚款,同时追究采购链条中各环节的连带经济责任。

  公共采购的本质是公众信任的托付。当每一个环节都满足于“形式合规”,当每一次监督都停留于“盖章通过”,制度便会成为没有灵魂的躯壳。这起事件最令人不安的,不是某个人的失职,而是一整套系统如何平静地、合规地、甚至优雅地完成了对公共利益的背叛。举一反三,痛定思痛,唯有让责任从悬浮状态落地,让形式主义让位于实质理性,公共资金才能真正守住底线。


初审:熊一黎


复审:曲翱


终审:陈尤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