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4日8时10分,翠竹路啤酒厂路口南航酒店停车场出入口发生一起大巴车与电动三轮车剐蹭事故。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场路大队民警接警后迅速到场处置,后续双方已协商解决事故。
处理过程中,执勤辅警敏锐闻到大巴车司机身上有酒气,立即上报值班领导并通知当班民警到场。民警随后对司机赖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33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询问,赖某承认前一晚与朋友聚餐时饮用了大量高度白酒,因急于出车心存侥幸,冒险驾车上路。

随后民警对赖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和交通法律法规的宣传,并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对赖某酒后驾驶营运车辆的违法行为作出了相应的处罚。

交警提醒
警惕“隔夜酒”!酒精在体内完全代谢通常需要10-20小时,且存在明显个体差异。若前一晚饮酒过量,即便经过一夜休息,次日体内仍可能残留酒精,甚至达到酒驾标准。
在此提醒,饮酒后务必保证充足休息,建议至少间隔24小时再驾车,切勿心存侥幸。尤其驾驶营运车辆时,酒驾处罚更为严厉。请牢记:安全第一,杜绝酒驾!